烘箱百科:隧道烘箱除内毒素效果验证方法
更新时间:2011-06-07 点击次数:8547次
烘箱百科:隧道烘箱除内毒素效果验证方法
1.概述:
干热可用于能耐受较高温度,却不宜被蒸汽穿透,同时干热灭菌也是制药工业生产流程的包装材料及试验器材用于除热原的方法。
干热灭菌设备是隧道式和干热恒温箱的灭菌除热原系统。隧道式灭菌除热原系统主要由加热器、过滤器、缓冲板、风阀气流调节器、风机、传送带、运行连锁控制系统、温度控制器及记录仪等7大部分组成。干热恒温箱主要由加热器、风阀气流调节器、风机、温度控制器及隔板等5部分组成。
2.验证目的:
为了确认隧道烘箱和干热恒温箱腔内不同位置的热分布情况,确认预定的灭菌、除热原程序能否达到预先设计要求。特制订本验证方案,拟对该设备的除内毒素效果进行验证。
3.验证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隧道烘箱和干热恒温箱除内毒素的验证。
4.验证内容:
4.1空载热分布测试:
检查灭菌腔内的热分布情况,调查灭菌腔内不同位置的偏差状况,确定可能存在的冷点。
测试程序:
选择10个热电阻或热电偶作温度探头,编号后固定在输送带上的不同位置(一般10-15cm设一个温度探头)。
电偶焊接的不能与输送带表面接触。记录探头位置。温度探头分布图见下图。
设备按实际生产运行条件操作,记录腔内温度变化。空载热分布测试应至少进行3次重复性试验以证明热分布的重现性,若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温度分布不符合设定要求,则应调整温度调节器进风、回风及循环风档板,改善空气流动状态等。
图.空载热分布温度探头分布图。
评价标准:设备在空载状态下热分布应均匀,腔室内各点的温度值与设定值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5℃。
4.2装载热穿透试验:
进行装载热穿透试验的目的是在热分布试验的基础上,确定装载中的冷点,并确认该点在灭菌设定时间内能够获得充分的灭菌保证值。
装载确定:满载或日常工作状态下。
装载类型:按实际情况填写
灭菌程序:350℃×6min
温度探头安装:温度探头应安装于待灭菌的物品中间部位,并使其与物品表面接触。
插有温度探头的产品应放在下列位置:
——经热分布测试确定的冷点位置;(至少放2个温度探头)
——经热分布测试确定的高温点位置;
——温度记录探头附近;
试验运行3次。
评价标准:隧道烘箱内的各点能够达到FT﹥350℃、FH﹥6min的要求范围。
4.3细菌内毒素挑战性试验:
试验在大装载条件下进行,且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活性物放置在该装载的冷点。通过本试验可以验证干热灭菌过程应达到的除热原效果,除热原的温度和时间严格按设定工作程序条件为基础,证明干热灭菌除热原的有效性。
检验方法:按中国药典《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规定操作。
生物指示剂:大肠杆菌内毒素。
评价标准:在设定的温度和时间内细菌内毒素生物活性下降数应大于3个lg的灭活率。
附:验证方法
一、试剂盒组成:
验证用细菌内毒素指示剂(1000-4000EU/支)、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鲎试剂等和阳性对照用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2-10EU/支)。
二、验证操作规程:
1、任取一支细菌内毒素指示剂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1ml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稀释P/2λ、P/λ、2P/λ和4P/λ倍(注:P为内毒素标示值,λ为鲎试剂标示灵敏度。)验证其效价。当测定值在标示值的50%-200%内,按标示值使用。
例如:选用鲎试剂(0.125EU/ml)来验证内毒素指示剂(标示值4000EU/支)的活性单位。将内毒素指示剂稀释16000、32000、64000和128000倍,如果反应终点浓度为32000倍,则内毒素测定值:
Pc=稀释倍数×鲎试剂灵敏度
=32000×0.125
=4000EU/支。
2、首先用酒精棉球将内毒素指示剂消毒,然后沿安瓿的易折点开启内毒素指示剂,并将其固定在隧道烘箱或干热烤箱的冷点位置,设备按实际生产运行条件下操作,操作完毕取出内毒素指示剂,放置10-15分钟冷却至常温备用。
3、将上述内毒素指示剂用1ml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将该溶液稀释n倍(n=内毒素指示剂标示单位/1000·λ),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
例如:选用内毒素指示剂(4000EU/支)和鲎试剂(0.125EU/ml)验证干热除内毒素效果试验时。
按标准规定内毒素活性应降低3个数量级,即内毒素指示剂实测活性单位应低于4EU/支。该溶液的稀释倍数:n=4000/1000×0.125=32倍。
4、另取细菌内毒素阳性对照品按操作规程制成2λ(λ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的标准溶液做阳性对照。
5、阳性对照:(做2管)
分别取0.1ml浓度为2λ的内毒素稀释液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做阳性对照的目的是为了验证鲎试剂标示灵敏度的准确性和内毒素指示剂的生物活性。
6、供试品溶液:(做2管)
分别取0.1ml已经制备好的n倍稀释液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供试品溶液的结果用于直接判断隧道烘箱或干热烤箱干热灭菌除热原的有效性。
7、阴性对照:(做2管)
分别取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阴性对照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操作过程有无外源性污染。
8、操作规程参考中国药典附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三、结果判断:
保温60分钟±2分钟后观察结果。若阴性对照溶液的平行管均为阴性,阳性对照溶液的平行管均为阳性,试验有效。
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都为阴性,判为符合规定;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阳性,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中的一管为阳性另一管为阴性,需进行复试。复试时,供试品溶液需做4支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符合规定;否则不符合规定。
1.概述:
干热可用于能耐受较高温度,却不宜被蒸汽穿透,同时干热灭菌也是制药工业生产流程的包装材料及试验器材用于除热原的方法。
干热灭菌设备是隧道式和干热恒温箱的灭菌除热原系统。隧道式灭菌除热原系统主要由加热器、过滤器、缓冲板、风阀气流调节器、风机、传送带、运行连锁控制系统、温度控制器及记录仪等7大部分组成。干热恒温箱主要由加热器、风阀气流调节器、风机、温度控制器及隔板等5部分组成。
2.验证目的:
为了确认隧道烘箱和干热恒温箱腔内不同位置的热分布情况,确认预定的灭菌、除热原程序能否达到预先设计要求。特制订本验证方案,拟对该设备的除内毒素效果进行验证。
3.验证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隧道烘箱和干热恒温箱除内毒素的验证。
4.验证内容:
4.1空载热分布测试:
检查灭菌腔内的热分布情况,调查灭菌腔内不同位置的偏差状况,确定可能存在的冷点。
测试程序:
选择10个热电阻或热电偶作温度探头,编号后固定在输送带上的不同位置(一般10-15cm设一个温度探头)。
电偶焊接的不能与输送带表面接触。记录探头位置。温度探头分布图见下图。
设备按实际生产运行条件操作,记录腔内温度变化。空载热分布测试应至少进行3次重复性试验以证明热分布的重现性,若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温度分布不符合设定要求,则应调整温度调节器进风、回风及循环风档板,改善空气流动状态等。
图.空载热分布温度探头分布图。
评价标准:设备在空载状态下热分布应均匀,腔室内各点的温度值与设定值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5℃。
4.2装载热穿透试验:
进行装载热穿透试验的目的是在热分布试验的基础上,确定装载中的冷点,并确认该点在灭菌设定时间内能够获得充分的灭菌保证值。
装载确定:满载或日常工作状态下。
装载类型:按实际情况填写
灭菌程序:350℃×6min
温度探头安装:温度探头应安装于待灭菌的物品中间部位,并使其与物品表面接触。
插有温度探头的产品应放在下列位置:
——经热分布测试确定的冷点位置;(至少放2个温度探头)
——经热分布测试确定的高温点位置;
——温度记录探头附近;
试验运行3次。
评价标准:隧道烘箱内的各点能够达到FT﹥350℃、FH﹥6min的要求范围。
4.3细菌内毒素挑战性试验:
试验在大装载条件下进行,且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活性物放置在该装载的冷点。通过本试验可以验证干热灭菌过程应达到的除热原效果,除热原的温度和时间严格按设定工作程序条件为基础,证明干热灭菌除热原的有效性。
检验方法:按中国药典《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规定操作。
生物指示剂:大肠杆菌内毒素。
评价标准:在设定的温度和时间内细菌内毒素生物活性下降数应大于3个lg的灭活率。
附:验证方法
一、试剂盒组成:
验证用细菌内毒素指示剂(1000-4000EU/支)、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鲎试剂等和阳性对照用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2-10EU/支)。
二、验证操作规程:
1、任取一支细菌内毒素指示剂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1ml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稀释P/2λ、P/λ、2P/λ和4P/λ倍(注:P为内毒素标示值,λ为鲎试剂标示灵敏度。)验证其效价。当测定值在标示值的50%-200%内,按标示值使用。
例如:选用鲎试剂(0.125EU/ml)来验证内毒素指示剂(标示值4000EU/支)的活性单位。将内毒素指示剂稀释16000、32000、64000和128000倍,如果反应终点浓度为32000倍,则内毒素测定值:
Pc=稀释倍数×鲎试剂灵敏度
=32000×0.125
=4000EU/支。
2、首先用酒精棉球将内毒素指示剂消毒,然后沿安瓿的易折点开启内毒素指示剂,并将其固定在隧道烘箱或干热烤箱的冷点位置,设备按实际生产运行条件下操作,操作完毕取出内毒素指示剂,放置10-15分钟冷却至常温备用。
3、将上述内毒素指示剂用1ml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将该溶液稀释n倍(n=内毒素指示剂标示单位/1000·λ),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
例如:选用内毒素指示剂(4000EU/支)和鲎试剂(0.125EU/ml)验证干热除内毒素效果试验时。
按标准规定内毒素活性应降低3个数量级,即内毒素指示剂实测活性单位应低于4EU/支。该溶液的稀释倍数:n=4000/1000×0.125=32倍。
4、另取细菌内毒素阳性对照品按操作规程制成2λ(λ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的标准溶液做阳性对照。
5、阳性对照:(做2管)
分别取0.1ml浓度为2λ的内毒素稀释液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做阳性对照的目的是为了验证鲎试剂标示灵敏度的准确性和内毒素指示剂的生物活性。
6、供试品溶液:(做2管)
分别取0.1ml已经制备好的n倍稀释液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供试品溶液的结果用于直接判断隧道烘箱或干热烤箱干热灭菌除热原的有效性。
7、阴性对照:(做2管)
分别取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加入2支已经复溶好的鲎试剂管内或原0.1mlTAL安瓿内即可。阴性对照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操作过程有无外源性污染。
8、操作规程参考中国药典附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三、结果判断:
保温60分钟±2分钟后观察结果。若阴性对照溶液的平行管均为阴性,阳性对照溶液的平行管均为阳性,试验有效。
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都为阴性,判为符合规定;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阳性,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若供试品溶液的两个平行管中的一管为阳性另一管为阴性,需进行复试。复试时,供试品溶液需做4支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符合规定;否则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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